【本報訊】火爆貨車司機不忿被《蘋果日報》採訪車切線超前,怒氣沖沖走到採訪車,揮拳狂毆記者洩憤及損毀車上倒後鏡,最後喝罵「即刻同我開車走,唔准報警」才絕塵而去,慘被毆至頭破面腫、血流披面的記者負傷通知公司報警。涉案司機最終落網,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毆打傷人及刑事損毀兩罪,還柙候判。
裁判官指頭部是人體最敏感部位,被告肆意襲擊事主頭部,令他頭蓋縫了三針,面龐多處紅腫,案情十分嚴重,故下令被告賠償二萬元湯藥費,及一萬元採訪車維修費給《蘋果日報》,並提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押後至下月十七日判刑。
三十三歲被告金誌輝,報稱貨車司機,被控於今年七月二十七日,在佐敦道及覺士道交界處襲擊三十八歲男事主王偉禎,及損毀《蘋果日報》採訪車內及外兩面倒後鏡。被告原否認控罪受審,但聽取事主作供後便接納代表律師意見,改口認罪。
事主供稱,當晚他趕往採訪,於上址切線超越被告駕駛的貨車,由於路面擠塞,兩車停下來時,被告落車走向採訪車,突揮拳怒打事主,事主感到頭暈和鼻子滲血,伏在軚盤上保護自己,並聽到玻璃碎裂聲。事主續供,被告更稱:「即刻同我開車走,唔准報警」,然後駛車離開。事主用對講機向公司求助,再負傷開車尾隨被告,雙方駛至廟街,被告落車逃走,警方同時抵達現場,拘捕被告,車主送院後左面頭蓋縫了三針,須休息四天。
案件編號:KCCC1222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