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任職電影化妝的二十九歲已婚婦,疑患上「產後抑鬱」,懷疑丈夫不忠,為了報復,玩「line」認識中年新男友,瞞夫發生姦情,三個月後主動提出分手,卻被男方苦苦癡纏,不斷致電滋擾,更要脅公開二人關係,婦人稱在剪刀指嚇下,月事期間也慘被施暴。涉案男子否認控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記者:梁瑞珮
四十二歲被告梁炳華,被控一項強姦及一項襲擊致他人身體受傷罪,指他今年五月十六日在葵盛西邨寓所,強姦及襲擊二十九歲女事主。
女事主供稱,○二年十一月產子後,情緒低落,懷疑丈夫有外遇,萌起報復心態,她於○三年三月,透過「徵友熱線」認識被告,見面數次便成親密情侶及發生性行為,雙方關係維持三個月後,她覺得被告精神有問題,多次提出分手但被拒絕。
女事主續稱,被告不停致電要求與她見面,令她感到滋擾,索性更改手提電話號碼,豈料被告透過在和記電訊任職經理的朋友,取得她的住址、住址電話及新手機號碼,繼續進行滋擾。被告曾威脅若她不肯見面,可能向其丈夫揭發二人關係。她感到驚慌,又擔心家人受威脅,終忍無可忍,答應在案發當日,交代二人關係。
女事主指稱,當日到被告寓所會面,被告不肯跟她分手,情緒變得激動,入廚房拿剪刀指嚇她,聲稱:「同我做多一次!」她堅決拒絕,欲離開寓所,與被告發生糾纏,其間遭剪刀𠝹傷手腕;被告又將她的頭撼落牆,導致前額瘀腫,然後將她推落床,強行與她性交,當時正值月事,床單亦留下經血。
完事後,被告要求以後每周至少見面一次,否則將關係告知她家人;女事主感到情況十分危險,惟有答允,被告終讓她走。其後,她乘的士找玄學師傅,途中又致電朋友告知事故,最後報警。辯方則指,女事主沒有要求與被告斷絕關係,○三年六月,更曾為該段感情到廟宇求姻緣籤,維持每周至少見面一次,又替被告交電費和煤氣費等,有單為據;女事主否認有此事。
案件編號:HCCC27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