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鑑於油尖旺今年四月發生二十宗縱火燒車事件,派員埋伏調查,至八月中發現油麻地路旁一輛輕型貨車着火,一名在附近的年輕休班消防員被拘捕,警誡下聲稱心情壞及貪玩,涉案消防員昨於九龍城法院提訊,裁判官指控方案情對被告帶有偏見及不公平,故暫時不聽取被告答辯,押後控方徵詢律政司指示。
二十八歲被告顧明意,被控於今年八月十四日,縱火損毀一輛輕型貨車及車上的帆布套。主控庭上透露,今年四月油尖旺區發生二十宗縱火燒車案,警方遂派人在該區埋伏調查。
案發當晚警員在油麻地一處路邊發現被告,其後有一輛輕型貨車突然起火,在旁只得被告一人,警員立即現身,被告卻拔足逃跑,終被多名警員合力制服。警誡下被告聲稱因心情壞及貪玩,放火燒車。
控方要求被告答辯,但遭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反對,認為控方案情提到油尖旺區發生了二十宗燒車案,但沒有證據顯示被告與該等案有關,故案情對被告帶偏見及不公平。主控解釋該二十宗燒車案促使警方展開埋伏行動,有必要在案情中提及。
裁判官不接納有關解釋,要求控方進一步徵詢律政司意見,遂將案件押後至十二月九日再訊,被告獲准以五千元保釋。
案件編號:KCCC1388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