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審計署昨日發表第四十三號報告書,嚴厲批評逾十個政府部門浪費公帑及公共資源,更揭發高官自把自為,讓大嶼山愉景灣發展商香港興業,由最初只是興建度假村的計劃,毋須補地價便變成有八千六百多個單位的大型純住宅項目。審計署更點出是當時的新界政務司,在規劃部門反對下仍批准修改藍圖,又沒有要求香港興業補地價。而數年後布政司也否決下屬的建議,指愉景灣發展計劃「原則上並無重大改變」,故改變發展藍圖毋須交行政局審核,再讓發展商另一次過關。根據政府新聞處資料,當時布政司為鍾逸傑。 記者:羅偉光
獨立議員陳偉業形容「數碼港同西九明刀明槍輸送利益,愉景灣就暗渡陳倉,直情係官商勾結、利益輸送大醜聞。」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永達稱事件性質嚴重,當局應詳細交代追究責任。
位於大嶼山東北面的愉景灣是香港著名低密度住宅區,審計署調查卻發現,港府於七三年規劃時,僅計劃把愉景灣闢建為度假村式旅遊勝地,並於七六年把土地批予香港興業,補地價金額為六千一百五十萬元。
根據香港興業當年提交的發展計劃,愉景灣最多只能提供約四十萬平方米的度假屋及十四萬平方米的酒店,同時需興建一個公眾高爾夫球場及登山纜車,而九成愉景灣內的康樂設施需開放予公眾使用。然而香港興業獲批土地後一年即大幅更改發展藍圖,取消興建度假屋及減少酒店面積,卻要求興建五十二萬四千平方米住宅,城市規劃處新界區規劃部反對修改建議,認為會令度假村變成花園式住宅,但新界政務司接納香港興業意見,於七八年批准修訂發展藍圖。
八五年香港興業再提出把餘下的酒店及商業樓面全部改為住宅,並取消公眾高球場,僅保留私人部份,當時的首席地政監督指愉景灣已偏離建度假村目的,「反而更似一個典型的住宅發展項目」,建議應交行政局審理。同年十一月地政工務司在發展進度委員會上稱,布政司認為愉景灣發展計劃「原則上並無重大改變」,故改變發展藍圖毋須交行政局審核。根據政府新聞處資料,當時布政司為鍾逸傑。
獲官員「開綠燈」發展住宅,審計署卻質疑修改發展藍圖程序是否恰當,於本年八月向當局查詢,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本年十月回覆表示,行政會議已於○三年三月通過愉景灣分區計劃大綱,並得悉愉景灣的規劃意向,故修改發展藍圖毋須再徵求行會通過。審計署又發現地政總署至今未就愉景灣發展劃定地界,由於香港興業有侵佔官地擴展高球場前科,意味日後可能難以監管再有侵佔官地行為。
度假村變成私人住宅,香港興業早年承諾提供的公眾康樂設施,包括高球場及登山纜車亦在官員批准下一一取消或縮減規模,而經多個部門介入後,香港興業才同意每周開放三天業主私人高球場予公眾使用。
愉景灣住宅發展歷時三十年,香港興業直至九四年後才就當時申請加建住宅及酒店面積補地價約二十億元。威格斯資產評估顧問執行董事陳東岳稱,按八十年代初地價粗略估計,政府損失的補地價可能高達五億多元。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稱正與香港興業磋商補地價問題,有結果時會公布。香港興業稱一直按政府規定程序辦事,並指報告針對政府的運作,故不便回應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