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自稱曾於海南島行醫的六旬老翁,在旺角家中執業超過二十年,一名五十五歲婦人求診醫治頭痛,在太陽穴和耳背等位置接受注射針藥,第三次治療後昏倒,送院證實不治,警方在單位內撿獲大量危險藥物,並將老翁拘捕。法官認為案情十分嚴重,將被告還柙至下月七日判刑。 記者:黃詠鍶
現年六十七歲的被告黎修鎰,昨於區域法院承認未經註冊從事內科執業、營辦管理無註冊的診所、管有抗生素及危險藥物等九項罪名。代表律師指被告於內地醫科學校畢業,七八年移居香港前曾在家鄉海南島行醫十多年。他來港後曾擔任侍應工作,自八二年起在旺角水渠道家中應診,病人多為同鄉和朋友介紹。
控方案情顯示,案中死者黃友菊因為頭痛,於去年六月至七月間,三度向被告求診,並曾由丈夫陪同,其夫指黃從無帶備任何藥物前往,而被告曾在黃的太陽穴、耳背、手臂和臀部位置注射,診症後會將一些藥物交她,收取二百元診金。
去年七月二日,黃再到被告家中求診,被告聲稱當日曾以黃帶來的類固醇和針替她注射,其後被告獨自外出,留下其妻及黃。當被告折返時,發現黃在洗手間內昏倒,他嘗試為她注射葡萄糖水但沒反應,最後報警求助。被告在警誡下表示「我想幫佢,我喺度開診所,都係想幫人啫。」黃送院後證實不治,驗屍報告顯示,沒有證據證明,黃因任何有毒物質或疾病致死,因此確定死因不明。
事發後警方在被告家中搜出大量藥物和抗生素,當中包括一些治哮喘和甲狀腺等藥物。代表律師解釋,有關藥物是被告從內地帶回港,由於大批購買可獲折扣,故被告才會把藥物儲存家中,當中不少藥物已過期,只是被告未將該些藥物棄掉。法官認為案情十分嚴重,將被告還押監房,至下月七日以等候背景報告才判刑。
案件編號:DCCC67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