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自稱十二歲的小人蛇,持刀闖進九龍塘又一村名校九龍英童小學,將驚醒的校工刺傷,進食後始掠款逃走;八日後現身金山郊野公園,攔截行山人士乞錢,卻不滿只得數元硬幣,先後拔出兩把刀刺傷對方。該蛇匪昨在高等法院承認嚴重入屋犯法及傷人等三項罪,判監五年四個月。 記者:梁瑞珮
被告自稱九一年十二月出世,惟主控官指,醫生替被告進行骨骼測試,顯示他年約十五歲,偏差約十一個月。
法官判刑時表示,從被告的身形來看,估計被告至少已過了十五歲生日;被告愛使用暴力,年輕不是求情因素,明白現時判刑對被告的年齡來說或覺得頗重,但巿民應受保護。法官又指,被告刺傷校工的一刀可以致命,不明白控方為何只告較輕的傷人罪。
案情指,被告於今年二月二十九日偷渡抵港,三月六日凌晨,他潛入又一村九龍英童小學,在校留宿的校工陳信光被嘈雜聲驚醒,與被告發生糾纏,其間被告用刀刺向陳的心胸,陳妻及女兒走出廳查看,被告問有沒有麵包,陳妻答在雪櫃內,被告便拿雞蛋吃,又飲汽水,然後索錢,陳妻交出六十元,被告臨走前還取去一罐汽水。
同月十四日,四名巴基斯坦青年結伴到金山郊野公園行山,其中二人停在山邊梯級休息,被告趨前,伸出一手,另一手指着肚子,青年見狀,給他數元硬幣,但被告不罷休,仍伸手索款,兩名青年沒有理會。此時,被告突然拔刀刺向其中一人背部,雙方糾纏起來,青年奪去被告手中利刀,將刀劈斷,被告卻拿出第二把刀,再刺傷青年大腿。
幸同行人士趕至將被告制服,警員到場拘捕被告,在他身上撿獲九十多元,當中兩張二十元鈔票沾有血。後來被告領警員到九龍英童小學,警方在校舍附近一處隱蔽地方發現一個汽水罐,證實罐上有被告指紋。
案件編號:HCCC2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