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執行董事張灼華昨日出席香港證券專業學會午餐會時呼籲,投資顧問從業員要以客戶利益為先,不可存在利益衝突,為了賺取較多佣金而向客戶推銷不適當金融投資產品。
對於現時從事投資金融產品顧問服務者,分別有投資顧問、銀行界及保險界,並由不同監管機構監管,是否需整合有關監管機構;她認為,雖然證監會、金融管理局和保險監理處分別不同界別,但都以保障消費者利益為大前提,而且會共同開會商討業界問題。
她又舉出了一些不適當的推銷個案。如證監會曾接獲一位90歲老翁投訴,一次他在菲傭陪同下,往銀行處理一些存款事務時,被銀行職員游說購買一隻年期長達5年,中途不可贖回的金融產品,這顯然並不適合這樣大年紀的客戶。
此外,一名將於3年後退休的老師投訴,他儲蓄了一筆價值90萬英鎊的退休金,但投資顧問介紹他向銀行以5厘息借貸3倍的資金,然後作高風險投資,並聲稱可獲14厘回報,這顯然不適合行將退休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