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翔告京報侵權索償125萬

劉翔告京報侵權索償125萬

內地近年出現不少電影明星、「星級」運動員因肖像權被侵犯而興訟的「明星官司」。奧運百一米跨欄冠軍劉翔日前就入稟法院,控告北京一份報章以及百貨公司未經許可,將他的經典跨欄衝刺照片用作宣傳,要求賠償一百二十五萬元人民幣。

「跨欄王」劉翔,早前在雅典奧運的百一米跨欄項目中,以十二秒九一成績,為中國奪得首面男子田徑金牌,旋即成為內地人新一代偶像、廣告商的寵兒,曝光率不遜跳水運動員田亮、郭晶晶,亦因此經常引來是是非非。繼早前上海有報館未經劉翔同意,擅自出版有關他成功之路的書籍後,北京也有報章,涉嫌未經許可使用他的照片作廣告宣傳,被他入稟法院控告侵犯其肖像權。

跨欄照變消費廣告
據劉翔向北京市海淀區法院遞交的起訴書指出,今年十月二十一日,北京一份知名報章未經他同意,用一張他正在跨欄衝刺的照片,為北京中友百貨舉行的購物節做頭版封面廣告宣傳。該報當日的其他版面,亦重複出現他的肖像。而該報的網絡電子版亦出現以他為封面廣告。
劉翔要求法院判令該報及其網絡經營者、商標持有人以及中友百貨公司,即時停止侵犯其肖像權、公開道歉,還需向他賠償一百二十五萬元。

教練盼收阻嚇作用
劉翔的律師:「劉翔要求賠償的金額並非開天索價,主要是考慮劉翔現時的名聲、社會評價,同時也參考了近期內地多宗『明星官司』的索償數額。」
劉翔的教練孫海平則透露,自劉翔取得奧運金牌後,很多廣告商都擅自使用他的肖像作商業用途,令劉翔感到相當氣憤。他們希望今次訴訟能夠起一個阻嚇作用。
北京《新京報》/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