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中國須深化上市審批制改革 - 何洋

蘋論:中國須深化上市審批制改革 - 何洋

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發行審核委員會(發審委)工作處副處長王小石因涉嫌向申請上市的企業出售發審委委員名單被捕,事件近日曝光後經國內傳媒廣泛報道,在金融市場和社會上均引起很大迴響。
發審委的工作,主要為企業上市融資申請的審批工作。發審委共25名委員,按規定在審核企業上市時,在這些委員中選出7名委員負責一家企業的具體審批工作。在作最後決定時,7名委員中必須有5人同意,才算獲通過。
2003年12月前,發審委委員的名單不對外公開。因此,一些打算上市的企業便千方百計試圖取得負責審核的委員名單,從而展開「游說」工作。此次出事的王小石,據國內媒體報道,就是因為涉嫌向擬上市公司出售該名單(價錢大約在20-40萬人民幣間)。
按常理推斷,有關企業獲得名單後決不會簡單地把它擱在一旁,因此我們認為有關當局務必要順籐摸瓜,查清擬上市企業在取得該份名單後有否進行其他非法行為。經查明若有違法的情況,當局必須嚴懲那些涉案的發審委委員和企業相關人員,以加強現有法規的權威性。
另一方面,證監會除應馬上檢討現行的企業上市審核制度外,同時亦要推出以加強透明度,增強問責性為主軸的制度改革,以挽回廣大投資者的信心。去年底推出的上市審批制度的改革工作是這方面的一個好開始,在某程度上應可避免王小石事件的重演(例如自那時始發審委委員名單對外公開),往後的改革應循這方向繼續和深化下去。
說到底,中國股市能否發展起來,關鍵全在於構建一個透明度高,能令投資者安心的制度框架。恰巧這也是國內股票市場制度建設中最艱難的一步,原因是這樣的制度改革會損害既有利益集團,並引發它們激烈的抵制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