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觸礁 騙簽文件 逐出家門<br>夫控妻設局吞4000萬家產

婚姻觸礁 騙簽文件 逐出家門
夫控妻設局吞4000萬家產

【本報訊】結婚近三十年的一對夫婦,打從一間家庭式貿易公司做起,發展從事電筒照明用品的業務,公司每年營業額高達數千萬元;惟婚姻亮起紅燈後,丈夫聲稱發現遭妻子騙簽多份文件,除被辭退董事職務,公司股份轉讓予妻子和獨子名下,更被逐出淺水灣寓所,令他辛苦得來逾四千萬元身家遭侵佔,遂興訟高等法院,向前妻及兒子追還公司股份、所持物業及應得利潤。 記者:梁瑞珮

原訴人盧啟斌,控告其前妻龐曼儀、獨子盧天偉及四間家族公司,分別為斑瑞有限公司、加輝電業有限公司、富保電業有限公司及海外註冊的GoldenMilesOverseasLimited。

營業額年達數千萬
龐於○二年提出離婚,○三年十一月,獲法庭頒下暫准離婚令。辯方指稱,龐發現盧有婚外情,盧為「買回自由」,於九九年按歐洲澤西島的當地法律,與她簽署一份協議契約,承諾將斑瑞的股權轉往GoldenMiles以信託形式持有,兒子為受益人;但盧否認有此事。
原訴一方指出,盧與龐七五年結婚,翌年誕下兒子盧天偉。盧與友人於七九年經營GayliteTradingCompany,從事塑膠產品,盧負責巿場推廣及宣傳工作,龐協助處理會計。三年後,友人退出,夫妻另起爐灶,取名GayliteEnterprisesCompany,經過多年共同艱苦努力,業務蒸蒸日上,營業額年達數千萬元。
至八九年十一月,夫婦收購斑瑞股權,並將Gaylite及其他家族公司賺取的利潤注入,進行物業投資買賣,九○年代適值樓巿大旺,有不少斬獲。斑瑞現仍持有淺水灣道三十七號一單位連兩個車位、紅磡海逸豪園一單位,及尖沙嘴麼地道半島中心三個寫字樓單位。
此外,夫婦分別於九五及九八年取得加輝及富保股權,兩公司從事照明用品出口及銷售生意,營業額每年也高達數千萬元。

盧十分信任龐,將家族公司財政事務交她管理,從不過問。然而,近年夫婦的婚姻亮起紅燈,龐於○一年四月搬離淺水灣大宅。
同年十二月,盧赫然發現龐將他用來支薪的銀行聯名戶口取消,又沒收公司印章和支票簿,公司再沒發薪給他。翌年二月十八日,盧所有公司董事職務遭辭退,所持股份被轉名歸予龐、兒子及GoldenMiles。數日後,龐還更換淺水灣大宅門鎖,聲稱所有公司為她擁有,不准盧進入。

追討應得利潤股息
盧找律師查核,始發現九九年一月至○○年九月,遭龐藉詞簽署公司日常文件,並在兒子協助下,騙他簽署,包括董事局決議書、股份買賣書及轉讓文件等。原訴一方現要求法庭聲明,有關股權轉讓及董事請辭屬無效,頒令恢復其董事職位及歸還涉案公司股份,令龐交代公司資產情況,及追討應得的公司利潤及股息。
案件編號:HCA4700/02

被告龐曼儀昨應訊後,由親友護送蒙頭離開法庭。韋志滿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