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年深受市民歡迎的香薰油再釀火警。何文田俊民苑一名女子昨晨在客廳內替香薰爐加添香薰油時,香薰油突然搶火燒着其睡衣,女戶主頓成「火人」嚴重燒傷。在旁的菲傭發覺將主人身上火勢救熄,女傷者送院後情況危殆。消費者委員會提醒市民,香薰油屬易燃物質,使用香薰油時必須注意安全,否則容易引起火警。 記者:黎志偉
火警現場為忠孝街俊民苑文凱閣六樓一單位,住有姓張(三十八歲)女戶主及一名菲傭(二十六歲)。昨晨七時許,女戶主在單位客廳內為香薰爐加香薰油時,由於燃點式香薰爐仍在燃燒,結果香薰油發生搶火,女戶主走避不及下半身睡衣被火勢燒着。
現場消息稱,女戶主睡衣被燒着後頓成火人,胸、背及左腳被燒傷,在菲傭(二十六歲)協助下將身上火勢及香薰爐火警撲熄。傷者身上有百分之二十五皮膚被燒傷,送院時仍然清醒,其後傷勢惡化目前情況危殆。
燃點香薰油有紓緩壓力功效,近年在本港大行其道甚受市民歡迎。目前坊間使用的香薰爐,大致可分燃點式及電力式兩種。燃點式是使用蠟燭以明火將香薰油加熱,令油的分子揮發達至鬆弛神經效果,電力式原理是以電熱代替明火,當中以電力式燒點香薰爐較為安全。
根據資料顯示,因不當使用香薰油釀成火警過往亦曾發生,消費者委員會早前測試市面上二十多種香薰油,發現香薰油內含異丙醇,燃燒點為攝氏六十度屬易燃物質,市民使用時必須注意安全,特別在使用明火式香薰爐時更須加倍小心(見附表)。
使用香薰油除須注意火警安全外,消委會同時指出部份香薰油對個別人士可能有害:包括薰衣草(Lavender)及迷迭香(Rosemary)等精華油有很強的通經特性,可能導致流產,孕婦應避免使用,部份氣味的精華油亦較易引起敏感。
消委會同時提醒消費者,要留意使用香薰產品時釋出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因VOCs在陽光下會產生光化學作用形成臭氧,濃度高時可引致眼睛不適,和增加哮喘病患者的病發機會。消委會提醒市民,要改善室內空氣質素最有效的方法,是去除氣味源頭和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故不推薦使用香薰產品,若要使用必須按建議用量,寧少莫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