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會失戀事主 示愛遭拒發狂<br>車房工人涉兩姦啤酒女郎

約會失戀事主 示愛遭拒發狂
車房工人涉兩姦啤酒女郎

【本報訊】一名車房工人疑因暗戀相識的啤酒女郎,去年八月乘對方剛與男友分手,情緒低落,深宵相約出外聊天,然後帶她返自己住所,在示愛遭拒後,涉兩度向她施暴,事主其後向任職警察的前男友哭訴,並報警求助,被告工人否認兩項強姦罪名,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記者:陳曉薇

二十八歲被告陳家偉,被控於去年八月十六日,在沙田新翠邨寓所內,兩度強姦一名同齡女子。
體形纖瘦的女事主昨供稱,被告是她兩名前男友的好朋友,於六年前認識,雙方並不稔熟,至兩年前,她與被告重遇,逐漸變成交心朋友,不時傾電話談天,她於案發期間任啤酒女郎,被告於案發前一天打電話給她,告知新電話號碼,女事主談及剛與男友分手,被告遂相約她當晚出來散心。

女事主纖小重92磅
女事主續稱,她當晚因工作繁忙,身體疲憊,本想婉拒被告邀請,但遭對方罵她沒口齒,不守承諾,她勉強赴會,並在被告指示下,在被告寓所附近等候,會面後往被告寓所,玩啤牌、看電影,至凌晨一時半,她因身體過累,要求離開。
此時,被告突然發難,高聲叫喊,表示早想對她展開追求,成為情侶,堅稱一定要跟她拍拖,女事主稱仍深愛男友,只當他做朋友,拒絕其求愛,被告因受刺激,發狂一般親吻她,然後抱她入房,強行將她強姦,事主當時只有九十二磅,相比學泰拳的被告,始終掙脫不了,被告事後叫她洗澡,她怕被告會打她,遂按指示照做。
被告稍後強行將事主拉落床,事主背對被告,卻遭他從後撫胸,然後脫光她的衣物,再度強姦,事主離開單位後,先後致電數名朋友哭訴,其中任警察的前度男友,建議她去報案,她遂於當日報警求助。
控方開案時指,被告翌日被警方拘捕,他承認與事主發生關係,但指獲得事主同意性交。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CC6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