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放走賊黨賠款

巴士放走賊黨賠款

廣州一位巿民坐巴士時,在車廂遇劫並被毆打,司機不但沒有報警,更開門放走賊人。受害人控告巴士公司沒有履行保證乘客安全的責任,獲判賠償七百三十三元。

司機任由乘客捱打
今年五月十八日下午,林先生乘搭一輛廣州新穗巴士,發現有人偷走其錢包。他要求司機報警或把巴士開往派出所,但司機毫無反應。結果,五名賊黨對林先生拳打腳踢,車廂內無一人伸出援手。巴士後來停站,司機開門,五名小偷隨即逃跑,最後只有兩人被捕。廣州巿白雲區法院上周四一審判決林先生勝訴,裁定巴士公司賠償他各項費用合計七百三十三元。
《南方都巿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