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市民一直付出較其他國家人民更高的油價,那不但影響駕駛人士,還直接影響民生,因為很多行業都因油價偏高而令運作及生產成本顯著提高,不得不把部份或全部新增的成本轉嫁至消費者。社會大眾對這種情況極其不滿,但礙於各種歷史遺下的問題,政府似乎對於這種不合理現象毫無解決辦法,亦自然增加市民對政府的不滿。
社會的不滿發展至某個階段,必然會出現求變的推動力。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堃說要檢討一下本地石油市場,若發現有違反公平競爭行為,政府會立即採取行動,葉澍堃指政府樂意引入法例對付違反公平競爭行為,但須視乎個別行業的情況而定,並非一刀切地就所有行業引入公平競爭法。
就反壟斷及違反公平競爭的問題,過去本欄亦作過一些分析。反壟斷及防止不公平競爭,於消費者而言幾乎是必然贊成的,從「公平」的角度,實在沒有可反對的理由,然從實務的角度,立法打擊有關行為,是有其客觀的限制及缺點的。以香港彈丸之地而商業活動頻繁的情況而言,筆者認為制訂反壟斷法將弊大於利,牽涉的行業將很多,調查行動會很煩瑣,亦可能打擊大企業在香港大事擴張業務的意欲。
外國的反壟斷法是複雜的,但大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任何被視為有壟斷性質的商業及併購活動,若有關企業已合理地提出與消費者分享有關活動的「效率得益」的建議,則對於有關的指控多會從寬處理。若政府真的要定立有關法例,則可從這方面想想。然而,任何法例都應一視同仁,不應如葉局長所言,只針對個別行業。
(本欄逢周一刊出)
冠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