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數碼港這個名字又在媒體上熱鬧起來,並非數碼港有何新發展,而是政府倡議發展的西九龍文娛藝術區,以單一發展項目方式由三個財團競投,被公眾及立法會質疑為「數碼港翻版」。真無奈!數碼港這三個字,沒有隨着時間及政府庫房獲得分紅,而令公眾改觀,反而仍然是「私相授受、官商勾結」的代名詞。電盈與政府這一場引起重大爭議的交易,政府得到一處臭名遠播的「數碼港」,電盈卻得到一艘地產旗艦貝沙灣,誰得誰失,明眼人一看便見。
令人慨歎的是,上了電盈當的政府官員,還仍在沾沾自喜,不思進取,以為數碼港十分成功。據報道,有官員在回應立法會議員質疑數碼港的成績時,竟回答(大意):「微軟都在數碼港設立總部,「少林足球」也是在數碼港開發!」問題是,沒建數碼港前,先濤和微軟也早已在港紮根。政府官員如斯認知水平,怎不叫市民心酸!
不少人拿數碼港與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比較,主要是兩者皆是透過私營公司發展地產項目,補貼發展一些沒有短期回報的設施(如科技設施或文化設施)。不過,兩者仍然有很大分別:前者並無公開招標程序,後者有;前者最終交由政府管理,後者則由商營三十年。
大家想一想,若兩者的情況調轉,數碼港經由公開招標程序交由私營企業經營,在當時科網狂熱下,有企業願意上馬,公眾也會接受政府發展科技,爭議將會減到最低。同理,近期西九龍文娛藝術區引起的爭議,很大程度是公眾對商界管理文化設施沒有信心,甚麼「活力星」、「生利」(現改稱藝林),單看名字已經倒了胃,叫人怎放手讓他們經營公眾的文化藝術設施?公眾接受地產項目補貼文化設施,卻不能接受由商界經營,交回民間牽頭政府扶助才是上策。
走筆至此,消息傳來政府「公私合營」兼電子政府外判典範──和黃牽頭的生活易網站,有高層被廉署起訴,指其做大交易量騙取政府津貼。樂觀的人會認為只是個別例子,悲觀的卻會說是冰山一角。政府將服務或設施判給私人企業營運,以另類模式經營,給人鑽空子的風險免不了。政府吃了虧給電盈及和黃,今次西九龍項目難道政府沒有學個乖?
侯聯貴
電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