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綫電視城花王,疑與承包無綫電視清潔工作的公司東主因金錢爭執,將對方斬死,案件昨在高等法院審結,花王被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名成立,法官指斥被告殘忍地殺害比他年長的死者,案情與謀殺相近,判他入獄十二年。死者兒子對判刑極感不滿,並說:「完全荒謬!」 記者:梁瑞珮
死者兒子離開法庭,獨坐在花槽旁抽煙,情緒激動,指斥被告庭上所說全屬謊言,他形容父親生前為人慷慨,樂於助人,卻因為借錢而被殺,他說:「冇可能原諒佢(被告)!」
他指現時的判決對家人造成第二度傷害,直斥:「完全荒謬!如果殺人判得咁輕,香港司法制度搞乜嘢!」死者女婿亦不滿地說:「一個生,一個死,佢點講都得啦!」他希望事情盡快過去,不想再爭拗。
四十四歲被告姚錦田,被控於去年九月七日,在西貢菠蘿輋謀殺六十四歲陳林泰。陪審團退庭商議約五小時後,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以大比數裁定誤殺罪成立,基於受挑釁而將對方殺害。
辯方求情指,案件非早有預謀,被告受威嚇才殺死死者,被告自己親手奪去好友性命,餘生也感內疚,若被告自殺成事,或會更好過。
控方指,陳林泰與被告因工作關係認識,經常相約飲茶、打麻雀、賭馬和賭波,被告於○二年曾向陳借貸三十萬元。案發當日,陳的女婿徐嘉鴻接到岳父來電,語氣急促說:「我俾人劈,阿田想謀殺我。」徐趕抵現場,警方正進行調查,陳送院後證實死亡,身上有二十九組傷痕,當中十三處刀傷斬到頭骨。
被告自辯時稱,陳另承辦裝修工程,會安排雙程證內地女子做清潔,兼且賣淫,為他及陳提供性服務。被告曾介紹一名內地女子「阿愛」給陳,對方騙去陳二十萬元。案發當日,他應陳要求,到菠蘿輋周啟邦的小屋進行割草,陳提起遭騙錢一事,要他代還,二人由口角變成動武,陳持鐮刀追着他說:「我搵人斬你全家,搵人姦你個女!」他混亂中用菜刀亂劈陳,然後匿藏石隙,用刀割脈圖自殺。
案件編號:HCCC4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