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車禍主控再求換法官被拒

屯門車禍主控再求換法官被拒

【本報訊】屯門車禍案控方前日申請撤換主審法官唐慕賢被拒後,昨堅持撤換法官,再以同樣理由,並向法庭呈遞誓章,指唐官曾跟律政司官員談及本案,會令一個旁觀者認為法官存在偏見,有可能導致審訊不公,惟申請再次遭拒。主控隨即表示申請司法覆核,以推翻唐官的決定,申請是否受理,將於今早在高院進行聆訊。

辯方亦支持申請
法官唐慕賢日前拒絕有關申請時,曾指控方未能呈交正式誓章。主控單蘭德昨向法庭呈上誓章,並進一步透露,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邵家勳於本周二向她表示,曾跟唐官對話,主控於周三向上級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報告,在江樂士指示下,邵寫下事件的摘記及誓章。
主控重申,唐慕賢跟邵家勳對話時,曾就「不小心駕駛」罪行發表意見,又透露將處理本案某些申請,並指可能會拒絕那些申請。主控認為這會導致一個明理、不存偏見及熟知情況的旁觀者認為法官存有偏見,有可能導致審訊不公。辯方亦支持控方申請。
唐慕賢昨裁決指,於上周六,即本案開審前兩日,他在一個法律會議上跟邵家勳傾談,邵當時提出駕駛法例話題,並表示本港「危險駕駛」條例判罰過輕,唐隨即提示將處理屯門車禍案件,但邵仍繼續對話。唐指對話內容與本案無關,只屬一般意見,不會構成主控所指的偏見情況,加上誓章內容不清晰,再次拒絕撤換法官的申請。
案件編號:DCCC128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