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氣候變化與可再生能源項目主任 張韻琪
中電和港燈日前表示有加費壓力,很難回贈或凍結電費,因煤價在過去一年上升一倍,令成本上升。
燒煤是污染之源(主要的空氣污染物是二氧化硫),亦是導致氣候反常(主要的溫室氣體是二氧化碳)的元兇。電費上升,卻用我們的錢繼續燃燒屬於大家的地球,值得嗎?
長久以來,兩電在《管制協議計劃》庇蔭下,保證回報率為其固定資產的百分之十三點五。中電去年賺取逾七十億利潤,港燈賺取逾六十億。假如把利潤保證調低百分之一,已非常可觀。用以改善空氣和保護地球,而並非把兩電清理污染物的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據港大社區醫學院數據,港人被迫承擔的「空氣污濁帳」,包括醫治呼吸管道疾病費和社會福利開支,將達最少一百一十億。更甚者,氣候反常帶來的社會、環境和經濟成本難以估計。全球最大的保險公司之一MunichRe去年表示,十年內因氣候反常帶來的經濟損失達一千五百億美元,遠超保險公司承擔的保額。香港天文台數月前發表的未來一百年氣溫評估指出,未來香港的夏夜會有一個月超過28℃,冬季不低於12℃,與全球暖化的趨勢一致,香港能獨善其身嗎?
兩電寧可維持利潤率,或如中電般把錢投放在廣告、有獎遊戲等,實際減費則欠奉。作為有先見之明的企業,應以推動社會可持續發展為己任,而不是短視利潤回報。為何不考慮發展一些用之不竭,又沒有污染的能源,如風能?
電力市場現為壟斷產業,民眾無選擇權,電力公司繼續燒煤,民眾只可無奈地做了破壞大氣的幫兇。作為消費者,如果要加電費,我可否選擇把多加的電費放在潔淨能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