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草案出爐 日倡建自衛軍

修憲草案出爐 日倡建自衛軍

日本鼓吹修改和平憲法的運動又向前踏出一大步。執政自民黨憲法調查會周三提出的修憲大綱草案,主張設立名正言順的「自衞軍」──可行使集體防衞權,參加國際任務時可行使武力,又主張重新確認日皇的國家元首地位。連串建議勢將令亞洲鄰國憂慮日本軍國主義復辟,並引起國內爭議。

日本戰後的和平憲法,寫明日本否定以戰爭和武力解決國際爭端,不保持軍隊,因此日本只設「自衞隊」,但右翼人士不改不快。草案新加的總則列出了新憲法三原則,除了主權在民和尊重基本人權,還有一項叫「新和平主義」,稱「日本將對實現國際和平積極作出貢獻」。

重定日皇地位 增首相權力
草案跟和平憲法一樣,有寫明日本應永遠放棄戰爭,而且將「不製造、不擁有、不運進核武器」的無核三原則入憲,但為了體現「新和平主義」,草案列明日本要設立「自衞軍」,以保持行使自衞和集體防衞權的最低武力;「自衞軍」為了對國際安全作貢獻,亦可行使武力。
草案又重新寫明,日皇是日本的國家元首,不是和平憲法所寫的國家象徵,並主張憲法列明國旗是「日之丸」、國歌是《君之代》(二者被視為軍國主義象徵)。
其他修憲建議,包括將由內閣擁有行政權改為由首相擁有,以增加首相權力,以及引入肖像權、私隱權、名譽權、公眾知情權等人權。

學者:沒說明是否可侵鄰
草案最富爭議部份,自然是日本的軍事角色。慶應大學教授小林良彰質疑說:「新草案說要設立軍隊保護日本,但這可以伸延到哪裏?草案沒有字眼寫明這是否包括入侵敵國。」
自民黨計劃黨內討論了大綱草案後,明年十一月就公布修憲最後草案。據現行規定,日本修憲須得到國會參議院和眾議院分別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以及公投以過半數通過。
日本政府同日向自民黨提交十年檢討一次的「防衞計劃大綱」草案,從另一角度透視出日本的思路。該草案談到日本的保安環境時,首次提及南海領土爭端和台海紛爭的可能性,又提出放寬不出口武器的禁制,以便日美共同研究的導彈防衞系統零件出口。
法新社/中央社/日本《讀賣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