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濟發展及勞工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今年第二季本港僱員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時,與過去四年的工時相同,其中二十九萬九千一百名員工(不包括外傭)每周要工作六十小時以上,這批長時間工作的員工,四成來自批發、零售、進出口貿易、飲食及酒店業,也有兩成人來自金融、保險、地產及商用服務業。 勞顧會討論工時 該局表示,港府對設立最高工時的建議抱開放態度,但由於建議對本港經濟發展影響深遠,因此會由勞工顧問委員會下月先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