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大車禍審訊至第二日,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唐慕賢昨偕同控辯雙方律師、被告李秋榮(五十三歲)、案件主管及法庭工作人員,前往屯門公路汀九橋肇事現場實地視察。 曾在法庭笑言熟悉屯門路段的主審法官,昨親自駕車載同法庭職員,隨警方車輛往現場,他們先抵油柑頭引水道,從山上兩名行山證人的位置俯瞰屯門公路,再抵肇事橋面視察,為時約兩小時。警方更一度封鎖該段路面中線及慢線約八百米路段,實行改道措施。 案件編號:DCCC128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