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擔任立法會委員會主席經驗的泛聯盟成員呂明華,繼上月主持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被指表現不稱職,昨日第二次主持有關公投爭議的會議,仍未能有效控制場面,不停被議員質疑他的言論和決定。會議頭四十五分鐘和最後半小時均陷入一片混亂中,但呂明華會後仍認為自己已有進步。
會議昨一開始,呂明華先讀出一大段希望議員遵守的規則,包括不可有冒犯性、侮辱性和人身攻擊的言論;不應對非公務員身份的立法會職員發洩不滿;發言要精簡、勿重複等。但其言論隨即被多位民主派議員質疑,指議事規則只適用於立法會大會,無引申到事務委員會,委員會主席無權施行。
呂明華口風一轉,承認有關規則只是自己主持上次會議後的感想。議員接着爭論每次例會時間及會否加開特別會議,結果花了四十五分鐘仍未進入公投動議的討論。
到了原定結束會議的時間,呂明華一方面指時限已過,但又容許李柱銘和李卓人再發言,田北俊不滿也擾攘着要求發言。石禮謙要求主席裁決是否中止會議,但半小時後呂明華才拿定主意,宣布另擇日子繼續討論。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