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七月屯門公路發生香港歷來最嚴重車禍,一輛載着四十一人的265M雙層九巴,疑遭切線的貨櫃拖車撞擊,衝過防撞欄,由天橋三十米高處墮下山坡,造成二十一人死、二十人受傷慘劇,涉案五旬貨櫃車司機昨否認一項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名,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
現年五十三歲被告李秋榮,被控於去年七月十日,在荃灣汀九屯門公路往新界方向的道路上危險駕駛,引致二十一人死亡,他承認另外三項較輕罪名,包括使用一部車身及配件並非在良好使用狀態車輛、使用一部懸掛系統並非保持有效運作車輛及駕駛沒有有效牌照的拖車。
代表控方的高級政府律師單蘭德於開審時指,控方將傳召二十七名證人作供,其中包括六名生還乘客;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麥機智則表示,辯方將傳召曾參與調查英國王妃戴安娜車禍的專家證人MurryMackay作供。法官與控辯雙方將於今早到肇事現場視察。
事發於去年七月十日早上六時三十六分,有十一年駕駛經驗的九巴車長陳運年(四十四歲)駕駛載有四十名乘客的265M雙層巴士發生車禍。
控方引述一名生還乘客證供及專家證人政府高級化驗師郭富超調查報告指,當時被告駕着貨櫃車連四十呎長拖架,循中線向新界方向駛至肇事地點,加速切線,爬頭越過慢線巴士,突然煞車導致貨櫃車頭傾左,撞向巴士右邊車頭,迫巴士撞向防撞欄,造成逾十米缺口後,巴士擱在天橋邊,前半車身懸空兩至三秒,車頭向下墮落三十米下汀九山村山坡。
控方指,被告曾對到場問話的警員透露,他發現肇事地點附近,其前方及右行快線有兩輛車突然停車,被告於是煞車,惟發現煞車系統失靈,車身不穩地移向左方慢線,碰上剛駛至的巴士,被告又指,煞車時感到車後遭碰擊至失控。
意外發生前,有兩名行山人士目睹,確有兩輛汽車一度停在現場中線及快線位置,但意外發生時,該兩輛汽車已駛至距離現場約三十米外。因此,控方指被告當時是有足夠時間察看路面情況,惟被告沒有這樣做。
而運輸署高級考牌主任容自強報告指出,被告以呈二十度大角度切入慢線,容易失控,被告的行為足以構成危險駕駛。
肇事貨車經檢查後發現煞車系統正常,只欠缺部份車架及車輪上配件。
案件編號:DCCC128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