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地二十一間銀行的保險箱條款,消委會發現十六間說明,租戶存放在保險箱的物件如有損失,銀行概不負責;五間列明若因銀行或其職員疏忽,會作賠償。消委會批評條款苛刻和過時,因為按法例,免責條款須符合合理標準範圍,消費者即使已簽署了含有免責條款的租約,也可視乎情況追究銀行疏忽的法律責任。據消委會所知,有關情況在短期內會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