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妓院報信警長被控

涉向妓院報信警長被控

【本報訊】廉政公署昨落案起訴一名警長及五名賣淫場所管理員及「馬伕」。六人分別被控以涉嫌貪污及協助經營賣淫場所等罪名,各被告獲准保釋外出,並於明天及下周一分案提堂。涉案的警長懷疑收受多筆金錢,作為向一名賣淫場所經營者通風報信,提供警方掃黃的消息。
六名被告包括警長梁才,四十六歲;賣淫場所管理員吳志強,三十三歲;「馬伕」林文龍,三十三歲、江紹宇,三十六歲、陳遠輝,四十七歲、李永森,二十七歲。廉署調查員在較早前的一項行動中拘捕警長梁才,懷疑串謀兩名賣淫場所經營者,提供多筆金錢,作為梁向其中一名賣淫場所經營者,提供有關警方或入境處人員在該區掃黃行動消息的報酬。廉署向梁才控以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的罪名。

另五人亦被控
案中另外五人被控七項涉嫌與賣淫及藏毒有關罪名。吳志強被控在旺角山東街協助經營一間賣淫場所,林文龍被控管有氯胺酮、明知依靠女人賣淫維生及控制女人旨在使她們賣淫。其餘三人各被控一項串謀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