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瀋陽巿三名預謀搶劫銀行的男子,為了在行事前「練膽」,和用血案證明三人同心,竟然把其中一人的女友殺害,並焚屍滅迹。事後其中兩名罪犯已被捕及伏法,最後一名疑犯亦在半年前被捕,近日被判處死刑。
被告人許明,被控在兩年前與靳寶昌、宋利全兩人,預謀搶劫銀行,並提出先共同殺死靳的陳姓女友,以證明三人「同心」。二○○二年四月十二日,三人到了受害人的居所,許先用手掐陳的頸部,又與靳、宋利用電源線猛勒陳的頸部,導致陳窒息死亡。隨後,三人往屍體澆上豆油,並放火試圖毀滅現場。
靳、宋兩人事發不久後被捕,被判處死刑並已執行。許明則潛逃兩年後,於今年四月在陝西西安市被公安抓獲。許明堅決否認控罪:「我們沒有預謀搶銀行,也沒有想殺她,我們跟她要錢,她沒給,靳就按住她了……她也不是我殺的,我只捂住她的嘴巴,說我殺人是我的同伴陷害我。」
不過,瀋陽市中級法院在上周四作出一審判決,指案件證據確鑿,同案另外兩人供訴的整個作案過程互相脗合,裁定被告人故意殺人罪名成立,一審判處死刑。許明不服判決,在法院宣判後已提出上訴。
遼寧《時代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