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偽劣貨品問題愈來愈嚴重,職業打假索償人也有公司化的趨勢!廣州近期出現專門的「買假公司」,針對洋酒、茶葉、化妝品、皮具等高利潤行業,派人買假貨再提出索償,從中牟利。
內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若商戶有賣假貨等欺詐行為,消費者可獲雙倍賠償。而廣州近日發生至少三宗買假貨索償案,三名職業「買假」人士,先後在天河區、黃埔區、越秀區,合共購買二十七瓶洋酒,當中十瓶是軒尼詩酒,經鑒定是假酒後,向區內消委會投訴,要求商家賠償,結果前兩宗共獲額外賠償四萬多元,最後一宗因越秀區消委會發現,買家是職業買假索償人,僅獲退回貨款,再加四千元賠償。
一名郭姓職業索償人表示,廣州職業買假索償人多達上百名,並發展到成立諮詢公司。由於賣假者多有黑社會背景,他們擔心被人報復,又怕政府部門排斥職業索償人,因此行事極小心,除了索賠時用假名外,還小心保存買假酒的發票,甚至放在襪子裏。
他強調,買假索償肯定比賣假製假對社會有益,「要是市場上沒有假貨了,打假職業自然就消失了!」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部主任王前虎也認為,買假索賠令造假者成本增高,有淨化市場作用。不過,廣州市委會一名官員表示,職業打假者不是為生活消費需要而購買,因此不應受法律保護,不能獲雙倍賠償。
《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