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以土地換取文化藝術區有何不可! - 盧峯

蘋論:以土地換取文化藝術區有何不可! - 盧峯

自從特區政府公布有三個財團入圍競逐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的發展計劃後,來自不同界別的人士包括文化界、建築界、商界人士提出了各種各樣的批評,有的質疑政府沒有誠意發展文化區、有的質疑發展區是變相的地產發展計劃、有的批評政府沒有長遠的文化政策及規劃、有的更認為政府不應發展這樣的文化藝術區,改為把土地分拆出售才更合乎成本效益。
我們認為,在討論或批評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前該首先弄清楚幾個事實。首先,政府或許未必有識見或能力規劃發展一個國際級的文化藝術區,但是它的願望及誠意卻是不用懷疑的。試想想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的那片土地是位置、景觀、發展潛力及空間極佳的土地,若果政府方面沒有誠意讓這個區域有另類的發展,它大可把土地切成好幾個不同地段,按一般的發展方法把土地分幾年納入勾地表內,再讓不同發展商競投;這樣做不但省時省力、不但爭議最少,更可以為庫房帶來一大筆收入,紓緩政府的財赤。然而特區政府在商界特別是中小型發展商的壓力下依然沒有改變初衷、依然堅持把這片優質土地發展為文娛藝術區。我們認為,這樣的堅持已充份顯示政府的誠意及決心,因此質疑政府沒有誠意發展文娛藝術區是不必要及不合理的。
此外,發展文化藝術不管是硬件、軟件都需要大筆資金,都需要源源不絕的資金;偏偏特區政府根本沒有餘錢、根本沒有額外的資源讓文化藝術區生根滋長,它只能借助私人資金、私人企業參與才能成事;而要讓私人企業特別是大型私人企業參與,政府除了誘之以地根本沒有其他辦法。也就是說,除非特區政府及納稅人願意額外花錢資助一個大型的文娛藝術區,否則這樣的發展計劃不可能不包括一定比例的地產發展項目。

至於要求政府先有長遠的文化政策其實跟西九龍文娛藝術區計劃關係不大。所謂長遠的文化政策涵蓋的範圍甚廣,要社會在各方面有共識實在不容易,而待社會有共識後才發展個別文藝項目更只會把所有項目無限期押後。
而且,政府在文化藝術發展方面的作用相當有限,它該做的主要是不扼殺、不妨礙文化藝術的創作、討論空間,其餘的主要依靠整體社會的長期耕耘、長期積累。只要發展文娛藝術區不會令香港的文藝創作空間收窄、只要發展文娛藝術區不會削弱香港市民欣賞文化藝術的機會,兩方面的討論可以並行不悖,根本不需要先定下長遠文化政策才決定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的命運。
我們認為,若果公眾認同香港需要建設一個文化藝術區及願意付出土地資源以實現計劃,那政府及社會各界該做的是盡可能商議出一系列條件及準則,要求發展商接受及遵守,並全力監察發展商以防止她違規。若果繼續把焦點放在計劃是否變相地產項目上,那整個討論將不可能有寸進,最終令整片土地無限期空置,成為雜草叢生的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