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顯人為疏忽應予處分

明顯人為疏忽應予處分

【本報訊】對於旺角警署昨日再次發生走犯事件,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表示關注,他指事件明顯涉及人為疏忽,但現時警方最重要是查明犯人逃走原因,從而對症下藥作出防範,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因為疑犯公然由警署逃走,確實有損警隊聲譽,警方應堵塞漏洞挽回市民信心。
涂謹申續稱,雖然走犯事件原因未明,但他質疑是否因為逃脫疑犯干犯罪行較輕,負責看守警員因而掉以輕心減低警覺性,讓犯人最後有機可乘趁亂逃走,警隊應向有關警員作出紀律處分。

疑罪行輕減警覺性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劉錦華則表示,現時走犯事件原因未明不宜評論,他指現時警隊規定當值警員需每隔半小時巡視羈留室一次,而一般扣押於臨時羈留室的多是罪行較輕微罪犯,如非法入境者,這類犯人只在警署作短暫羈留,其後便需轉介到其他部門如入境處或海關。
臨時羈留室內亦會收押其他犯人,警員需經常進出帶同疑犯辦理「打指模」等手續,不排除疑犯可能乘着警員忙亂之際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