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一間公司管同街舊樓

政府擬一間公司管同街舊樓

【本報訊】香港仔添喜大廈小業主因十年前塌簷篷意外而被追討二千多萬元賠償事件,令市民關注舊樓管理問題,民政事務總署鑑於目前不少單幢式舊樓無法組成業主立案法團,故正研究協助同一街道的舊樓委任同一間物業管理公司,以改善管理及集體買第三者保險。
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鄒耀南昨在商業電台節目《政經星期六》表示,同一條街的舊樓若無法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在所有業主同意下,可以合作共同委任一間管理公司,不但可分攤管理費,亦可透過管理公司為各大廈集體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

舊樓外牆多僭建物
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會長孫國林認為,將舊樓組織起來,交由單一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建議可行,但必須先解決舊樓業權分散的問題,以及確保管理公司能收取管理費。他又認為,舊樓外牆僭建物多,即使購買了第三者責任保險,發生意外亦可能不獲賠償,政府可以成立基金,先為舊樓業主清拆僭建物,才將舊樓交予物業管理公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