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歲女童在學校跌倒,回家後又暈又嘔,母親將她送院始發現她後腦積血,動手術後一個月才康復,但左耳聽力已下降。女童母親指摘校方疏忽,在意外後沒有當機立斷送女兒入院,又拒絕交代意外起因及經過,故昨入稟區域法院,為女兒向校方索取賠償及討一個交代。 記者:羅宇光
案中女童張可妍,現年八歲,由任職跟車女工的母親高詠芳代為入稟,向被告西貢中心李少欽紀念學校索取人身傷害賠償。
張太昨日接受訪問時強調,入稟向學校索償,並不是為了錢,而是希望校方承擔責任。
張太稱意外於去年九月二十五日早上發生,可妍跌倒後被送到醫療室,並由女傭接走。張太下午回家,驚見女兒迷迷糊糊,又暈又嘔,送院後醫生指她後腦積血,須即時動手術,並稱再遲一步,可能性命不保。可妍在一個月後出院,但左耳聽力下降。
張太續稱,事後校方只是不斷表示「不好意思」,當她查詢女兒受傷經過時,校長堅持不知情,校方其後更以私隱為由,連哪一位老師打電話通知家長等基本資料也拒絕透露,張太遂於今年四月向教育署投訴。
張太表示對校方信心盡失,已於去年底舉家搬到油麻地,讓可妍及今年適齡就讀小一的可妍妹妹,入讀油麻地一間小學。
案件編號:DCPI119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