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查走私香煙案污點證人徐道仁於九五年在新加坡被殺,事隔九年,一名疑兇及一名涉嫌協助將殺人酬金交予兇徒的男子,昨在高等法院受審。 記者:梁偉強
根據主控官所稱,首被告鄭會耀(四十二歲)為殺手之一,他在黑社會「和安樂」根據地李鄭屋邨長大,是「和安樂」成員,案發前五度赴新加坡,參與部署,至九五年三月二十九日,與同門兄弟張偉明、鄭興、李耀民和黃光啟,在徐道仁辦公的大廈停車場下手。
控方指幕後主腦煙草商兼黑社會「和安樂」成員田秀光,派遣五名黑幫兄弟赴星殺人,各人蓄意駕車撞徐的保時捷跑車,將徐挾走,以哥羅芳灌嘴,封其口鼻令他死亡。灌哥羅芳為首被告,他亦幫手以膠紙封徐的口鼻,兇徒在徐的屍身三處,各綁上四、五及六塊鉛,並以三個帆布袋包裹屍身,才沉屍橋底河中,又以徐家的三條鎖匙,在兇徒所駕的汽車旁,砌成特殊圖案,而鉛塊及鎖匙,均有黑社會含義。徐的屍體在四月一日被發現,數日後傳媒廣泛報道此事,兇徒開緊急會議,決定潛逃泰國,張於同月底在北京被捕,首被告於去年被捕。
主控官續指,田秀光曾於四月三日,將兩筆共七十九萬元的款項,存入次被告鍾炳成(四十四歲)的銀行戶口,同日次被告提取現金共六十八萬元,控方指次被告將其中二十萬元,交予首被告,再轉交張偉明,兩名被告均知該筆款項,是張偉明殺人的酬金。
廉署署理首席調查主任余振昌昨解釋私煙案始末,指廉署於九三年懷疑洪榮華及田秀光的兩間煙草公司,涉嫌走私香煙及貪污,將田拘捕,徐道仁為洪的左右手,移居星洲後,答應協助廉署調查。鄭會耀被控一項串謀謀殺罪,並與鍾炳成同被控一項串謀協助他人保留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二人否認控罪,聆訊下周繼續。
案件編號:HCCC43/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