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妓的道德標準 - 古德明

嫖妓的道德標準 - 古德明

古德明

今年九月香港立法會選舉前夕,民主黨候選人何偉途北上弄柳拈花。中共求之不得,抓住就在法庭外判刑六個月,然後圖文並茂公布字內,連妓女的乳罩都抖出來了。香港民主黨被譏為叫雞黨,朝野紛紛訕笑。
上海復旦大學經濟學院長陸德明比較幸運。他和何偉途一樣,買笑溫柔鄉,今年八月被捕,「承認犯了低級錯誤」。但他只喪失了共產黨籍。在法律之前,他畢竟曾是黨員,所以不必服刑,還可保留原職。
嫖妓在自由開放的舊中國從來不是罪行。唐朝李白有《東山吟》,自言「攜妓東土山,悵然悲謝安。我妓今朝如花月,他妓古墳荒草寒……」幸好這位詩仙不是生於新中國。
唐朝丞相牛僧孺出鎮揚州期間,手下有個才子杜牧,比李白更加狂放,晚晚娼樓尋歡。牛僧孺派人暗中保護,杜牧也不知道。後來他拜侍御史,牛僧孺餞行,勸他保重身體:「風情不節,或至尊體乖和。」杜牧撒謊說從不縱情酒色:「某幸常自檢守,不致貽尊憂耳。」牛僧孺笑了笑,叫人拿個盒子來,盒子裏盛滿報告書,寫的盡是「某夕,杜書記過某家(娼家),無恙」之類。杜牧又慚愧又感激,終身不忘(《揚州夢記》)。
宋朝名臣范仲淹「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但也不諱嫖妓。《吹劍錄全編.吹劍四錄》載:范仲淹知饒州,「善妓籍一小鬟」,離任後,還賦詩追憶,友人魏介見了,就把小妓買下來送給他,成為千古佳話。

新中國卻似乎比舊中國道學得多。嫖妓據說是要嚴懲的。但外國貴賓例外。
去年十一月,路透社發表了美國總統喬治.布殊弟弟尼爾.布殊的離婚文件內容。這位外國貴賓說,他曾到香港公幹,下榻處自然有美女前來薦枕,不取一錢。付錢的不是萬里之外千百位貧農,就應是不斷減薪加稅的香港工人。無論如何,有一點可以肯定:尼爾.布殊的高級趣味有公安保護,妓女的愛國乳罩更不會成為罪證遍示天下。
最近,廣東惠州市公安局長吳華立被揭發受贓賣法,安排了上千位女郎到香港賣淫。但新中國大陸娼妓以千萬計,負責的決不只是一個吳華立。現在只是大吳華立審小吳華立。尼爾.布殊可以作證。
新中國不是豔幟高懸,日本去年九月不會有三百八十人組團到珠海「玩中國姑娘」。這樣的盛事,舊中國歷代無有。然則娼妓問題,也許不在禁與不禁。
我們要問的應是:是甚麼制度使那麼多百姓為盜為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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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專研中、英語文,文章逢星期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