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二十歲男子,懷疑年長他十歲的女友另結新歡,將她毒打及帶返住所強姦,並以手指強戳女友下體,致她下體受傷流血。
疑犯姓陳,是汽車營業員。女事主向警方哭訴,陳經常懷疑她另結新歡,令她難以忍受,多次提出分手。
陳日前訛稱歸還物品,把她拖上車,將她頭部撞向車身及搶走其現金及手提電話,再將她帶回住處,強行與她發生性關係,還用手指侵犯她下體。女事主不斷叫喊,一度引起男方父母注意。警方指出,陳事後還收起女事主的內褲,事主只好穿上裙子,搭的士離去。
警方接報後傳召陳到案,陳堅稱他與女友發生關係是你情我願,只因女友態度不好,他一時氣憤才用手指侵犯她。警方昨日以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搶奪、傷害等罪名,將疑犯交給檢察署,繼續調查。
《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