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九月立法會選舉搞到一鑊粥,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胡官受到各方批評,日前公開中期報告將隻鑊向下卸,翌日佢位左右手總選舉事務主任李榮即被調走,呢次人事變動似乎事不尋常喎,莫非有人做咗代罪羔羊?
由於外間諸多猜測,公務員事務局噚日發表聲明,指早於去年已考慮將李榮調職,重話李榮自九七年八月起已擔任總選舉事務主任,而行政主任職系一般只會喺同一職位做三至四年,並話早於去年區議會選舉前,已考慮調走李榮,但顧及○三、○四年區議會及立法會選舉籌備工作如火如荼,先決定暫時擱置調動,𠵱家兩個選舉已完成,係適當時候調走李榮。當局講到調職好正常,之不過一名公務員調職都要出聲明,算唔算唔正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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