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半被調區荃灣 元朗 佐敦 太古城<br>WalkerShop涉歧視分娩患病女經理

年半被調區荃灣 元朗 佐敦 太古城
WalkerShop涉歧視分娩患病女經理

【本報訊】大型連鎖鞋店WalkerShop一名入職近十年的資深分店經理兼組長,因分娩導致左腿血管閉塞而不良於行,產假後被僱主無理削權及降職,致佣金收入大減,更在一年半內調區五次,加上上司不體諒其腳患,反責她工作慢,最終以表現欠佳為由解僱,令她心靈受創,她指控前僱主違反《殘疾歧視條例》,索取賠償。 記者:羅宇光

原訴人羅美珠,據知現年三十多歲,日前透過平等機會委員會入稟區域法院,指控被告人WalkerShopFootwearLimited違反《殘疾歧視條例》,索償十三萬元收入損失及心靈創傷等賠償。被告公司發言人昨回應稱,原訴人於去年六月被解僱後,公司與她在和平的氣氛下達成協議,賠償五萬元給她,故此對羅於一年多後舊事重提,並興訟法院感到費解。

慘被削權收入大減
根據入稟狀,原訴人於九四年入職被告公司,一直表現卓越,多年來屢獲頒發「每月之星」、「最傑出領袖」等獎項,升至資深分店經理兼組長一職,管轄兩間分店。
原訴人於○一年十一月誕下孩子,但分娩過程令她的左腿血管閉塞,產後不良於行,但她已知會僱主。翌年一月產假結束後恢復上班,卻無故被調到荃灣分店,更遭削權,只能管轄一間分店,導致佣金減少,每月底薪連佣金約得一萬五千元。她後來更被削去組長之職,只任資深分店經理,收入再打折扣,同年四月更遭一名上司批評工作慢,並揶揄她說:「你估跛咗唔使做咩?」

被指派做清潔工作
同年五月至十月,她先後被調到元朗兩間分店及佐敦分店,又於去年六月被調至太古城分店工作,在一年半內被調區達五次之多。其間,她的職業治療師吩咐她不宜長站,以免腳患加深,但上司不體諒,不批准她在顧客流量不多時坐下休息,其中一名上司更要求她做職權範圍以外的清潔工作。公司及後向她發警告信,指她拒絕接受上級指令,工作態度欠佳,並將她解僱。
原訴人指控被告公司將她調來調去,對她造成精神困擾。她原本熱愛工作,卻被削權降職,要她做清潔工作更是一種侮辱,不但影響她名譽、自信心受創,更令她心灰意冷。她於去年八月找到新工作,但收入不如以往,因此入稟法院,向前僱主索償。
案件編號:DCEO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