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森
已故的《華盛頓郵報》發行人格蘭姆女士,不少富豪高官都是她的好朋友,歷任總統都曾經成為她那位於華盛頓老區大宅的座上客。說格蘭姆女士接近權力並不準確,因為媒體已是第四權,她本身就是權力擁有者,但卻又刻意與狹義的政治最高權力保持一段令人敬畏的距離。
《五角大樓文件》事件和水門事件,是美國報業史上兩個輝煌例子,都有格蘭姆女士的親身參與。一九七一年,《紐約時報》不顧政府禁令,刊登了國防部最高機密的越戰報告,法庭頒令禁止。《華盛頓郵報》記者也得到了該份文件,《郵報》編採人員執意要登,法律顧問擔心鬥不過政府,格蘭姆女士陷入兩難,她冒着要跟政府打長期官司仗的風險,作出最後仲裁:「去、去、去,登吧。」結果官司打到聯邦最高法院,法院以六比三判兩報勝訴,人民的知情權贏了一仗。
隔了一年,《郵報》記者獨家調查民主黨總部被非法闖入竊聽事件,尼克遜政府向格蘭姆女士施重壓,聲言不會讓《郵報》有好日子過。巧合的是,《郵報》擁有的電視台牌照受阻,股票直線下跌。格蘭姆女士不為所動,記者鍥而不捨追查,終於令到總統尼克遜黯然下台。
重讀一代報人格蘭姆女士的歷史,再跟號稱新聞最自由的香港做一個對比,教我輩新聞工作者汗顏。我親耳聽過一位媒體老總大聲宣布:我就是要給政府利用。接着他講了一大堆自圓其說的理由。我也聽過一位媒體的負責人面不紅心不跳地說:我們要做一個親政府的媒體。當然他可以如願以償,成為名副其實的政府喉舌。
無論中外,媒體與權力的關係時常糾纏不清。政府是媒體最大量兼最重要的消息來源。媒體經常要靠官員取得獨家新聞,獨家消息能提高媒體的權威性,保證銷路,是媒體最重要的資產。但獨家消息與宣傳工具之間,界線模糊得很,媒體被官員「餵料」,搶登獨家新聞,根本就是政府試試水溫的必經程序。官員主動的餵,媒體被動的吃,餵與被餵之間,新聞工作者最基本的角色和功能都自我放棄。餵得多了,新聞自動送上門,編採人員的腦袋變得愈來愈懶惰,新聞報道和分析只是靠消息,而沒有知識、學識和見識作為基礎,甘心情願淪為官方喉舌,這是媒體的悲哀。
辦報做媒體只為了攀附權力,那就更不堪了。接近權力,受權力青睞又可得到白花花的經濟利益,做喉舌可以做得氣壯如牛,聲如洪鐘,全無愧色,為政府全力保駕護航,成為權力的大棒子。把第四權、監察者的角色自我閹割,這更是香港媒體的不幸。
格蘭姆女士拒絕權力,使我想起內地同行的抗爭。北大新聞傳播教授焦國標寫《討伐中宣部》在網上廣泛流傳,結果換來停止授課的處分,到外地參與研討會的自由也受到限制。《中國青年報》名記者盧躍剛寫萬言書聲討官僚對報紙的無理干預,帶給他沉重的政治壓力。
美國人的新聞言論自由受憲法和法律保護,美國媒體慣性地保持高度的警覺,不要讓人民的知情權給官員不知不覺地奪走。中國的新聞自由長期受權力踐踏壓迫,新聞工作者前仆後繼,誓要把人民應有的權力奪回來。我們香港呢?幾塊CEPA、自由行的肉骨頭便使香港媒體的脊樑都軟下來,內地同行進取積極、願冒風險,敢打擦邊球,把極度狹窄的新聞自由空間,用自己的血肉之軀一點一點的抗闊,當我們面對他們的時候,我們的頭能夠抬起來嗎?
……………………………………………………
作者為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