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十五歲男生,因未做好功課並拒絕留堂,粗言對待一名受愛戴的老師,一名較年長男同學好言相勸不獲接受,其後偕同另外兩同學,阻止對方離去並拳打腳踢,涉案三名男生昨承認毆打罪名,校長代為求情,指三人的品行已明顯進步,相信他們當日因不希望同學重蹈覆轍而動手打人。 記者:黃詠鍶
案中三名被告均為十六歲,昨於北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現押後至下月二日,等候感化、社會服務令及教導所等報告才判。
三被告現為長沙灣香港扶幼會許仲繩紀念學校中三學生,該校一般接收由其他中學轉介入讀,在情緒或行為方面有問題的學生,在接受校方適當輔導及專業培訓後,或會送回原校試讀。
該校校長周陸瑩珮接受訪問時表示,事件發生至今已近五個月,涉案學生在行為及情緒控制方面,已有明顯進展,特別是首先出言相勸、現遭還柙候判的學生,進步最為顯著。周校長稱,去年十一月她接見正守感化令的該名學生時,覺得他給人的感覺「好爛仔」,而且為人非常衝動,每當聽到任何刺激他的說話時便會大打出手。
周校長續指,經過校內老師循循善誘,安排該名學生參與多些體育項目,以發洩其精力,現時該學生的態度已逐漸改善,並且負責組織起學校籃球和足球隊伍,又代表學校出賽。她指出,該學生在出庭應訊前曾對她表示好擔心,現得知他被拒保釋,顯得相當無奈,打算前往懲教署探望,並會寫信為他打氣。
周校長認為,案中三名被告犯下本案,相信是因為他們從受害人對待老師的態度,看到過往的自己,故不希望同學重蹈覆轍。另牽涉案中的徐老師極受同學愛戴,下課後有不少學生稱呼她為「阿媽」,可能促致事件發生。
案發於今年六月十七日,由於受害人未做好英文功課而被徐老師要求留堂,受害人卻以粗言穢語相向,並堅決要離去。一名被告見狀上前相勸不果,其後偕同另外兩名被告在放學後阻止受害人離校,並對他拳打腳踢,受害人立刻向校方報告,並要求事件交警方處理。
案件編號:NKCC887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