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自殺傾向的四十歲婦人伍仲儀(圖),兩月前攜刀往荃灣警署求見任職警員的前男友,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案件昨在荃灣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撤銷控罪,裁判官頒令伍婦簽保一千元守行為一年及付堂費三百元。
案情透露,事發於本年九月二十日晚上八時半,伍往荃灣警署報案室求見一名徐姓男警,警員回覆該男警不在,一小時後,她帶同三名記者折返,在報案室走廊聲稱要自殺,情緒激動,女警遂上前勸解,其中一記者指伍婦背囊藏刀子,女警立即將她制服,果然從背囊撿獲一柄三十二厘米長簇新利刀。
案件編號:TWMP1924/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