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每年有逾八千名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嬰兒均享有居港權。有學者及立法會議員擔心,累積數年後,這批「不速之客」數目便以萬計,但當局在規劃醫療、教育及福利等政策時,從無計算這批兒童的需求,建議當局盡快研究對策。
終審法院○一年裁定,在港出生但父母均沒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男童莊豐源,擁有居港權,自此後愈來愈多丈夫並非港人的內地女子來港產子。除博取居港權外,立法會醫學界代表郭家麒估計,內地居民來港產子,相信部份是為免在內地「超生」而來港生第二或第三胎,若他們日後悉數來港定居及受教育,港府的負擔將相當沉重。
曾協助港府研究人口政策的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周永新表示,港府在規劃教育及醫療等服務需求時,已計算了港人在內地子女的數目,但對於父母均是內地人士、但卻在港出生的兒童,則未有計算在人口規劃內。他指當局應盡快就此展開研究,尤其要推算他們日後會否來港定居。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相信,大部份內地孕婦在港產子,其夫均是本港居民,當局應改善團聚政策,否則這些兒童即使在港定居也缺乏照顧。她強調,內地人來港產子,有助改善本港偏低的出生率,日後成為社會的生力軍。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