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人士憂變相淪為樓盤項目<br>生態土地保育措施將出籠

環保人士憂變相淪為樓盤項目
生態土地保育措施將出籠

【本報訊】港府最快明年落實鼓勵私人土地業主保育具生態價值土地的措施,包括推行「伙伴計劃」,由土地業主與民間團體共同管理保育土地,資金則由土地的發展項目中撥出。環保人士承認此舉變相為一些物業發展「開綠燈」,要求當局審批項目時嚴格把關,並訂立完善監察措施,防止保育計劃淪為樓盤項目。 記者:羅偉光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日內公布上述新措施,據了解,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員會已同意撥出五百萬元作「種子基金」,讓有意參與計劃的民間團體展開保育工作,在十二個被評為具高生態價值的地點中,每個民間團體最多揀選兩個地點與業主協商進行保育工作。

評估對生態影響
當局向民間團體提出兩個保育土地方案,其一為「伙伴計劃」,業主與民間團體共同管理保育土地,資金則由土地的發展項目中撥出;另一為「管理計劃」,由民間團體利用「種子基金」向業主租用土地,進行一些教育、環保活動。
多個環保團體均表示正考慮參與上述計劃的可行性,綠色力量行政總幹事文志森同意若保育區內有物業發展計劃,上述措施可能變相為興建物業「開綠燈」,但強調民間團體參與前亦會評估對生態的影響。

地球之友總幹事吳方笑薇認為,「開綠燈」較土地因缺乏適當保育而荒廢好,她指措施可鼓勵業主考慮另類發展概念,如青年旅舍、有機農莊等,「寧願幅地荒廢養蚊,定係有專業管理好呢?」她指若首輪計劃起良好示範作用,其他業主日後會較積極保育土地。
根據當局評估,十二幅具高生態價值的私人土地分別為米埔拉姆薩爾濕地、后海灣濕地、塱原及河上鄉、沙螺洞及屏山村、鹿頸、鳳園、榕樹澳、烏蛟騰、大蠔、深涌、嶂上、梅子林及茅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