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渣打不是國企 - 何洋

蘋論:渣打不是國企 - 何洋

渣打銀行宣布裁減二百名員工,馬上引來社會上很大迴響。有勞工團體批評,該銀行在上半年錄得盈利的情況下仍削減員工數目,是罔顧企業社會責任的行為。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在對事件作出評論時指出,希望這次裁員是個別事件,並期望企業能在經濟好轉下,創造更多職位以協助香港的就業情況。
讓我們先弄清一個基本事實:企業存在的目的是甚麼?在一個如香港般的自由市場內,出資人之所以願意把資金投放於組建一家企業,最終目標就在於希望能透過企業的經營活動而獲得回報。換言之,只要不違法,企業的唯一責任是為股東服務,企業管理層的一切決定,都必然要以追求最高的股東回報為辦事原則。企業的高層若不這樣做,就是違背了受信責任(Fiduciaryduty)。渣打銀行是上市公司,管理層因應市場變化和業務轉型所需而調整員工人數,只要該決定有助提升股東回報,管理層責無旁貸。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企業每年透過向政府交納各種不同稅項,為政府的各項社會服務提供資源,加上每年本港的企業亦會捐出巨額款項作公益用途,這不正正是企業早已肩負社會責任的最佳表現嗎!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的評論也值得商榷,局長期望企業能在經濟環境轉好下創造更多職位。問題是這兩者之間沒必然關係,例如某企業的生意暢旺,卻同時以成本較低的電腦來取代原先以人手進行的工作,結果是公司的收入增加但僱員編制不加反減。香港的企業畢竟不是國企,它們在任何時候都不須負上為社會創造職位之責。相反,只要招聘新人能增加股東回報,企業是不需要局長出口便會把握第一時間去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