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鐵故障多從未被罰款

兩鐵故障多從未被罰款

兩鐵近月故障頻生,政府一直只要求鐵路公司就事故提交報告,未見實質的懲罰。原來根據《地下鐵路條例》及《九廣鐵路公司條例》,政府有權向鐵路公司施加罰款,不過兩鐵運作多年來,從未被罰。

每天可罰一萬元
按現行法例,鐵路公司需要時刻以鐵路系統安全為依歸,並須確保系統達致香港鐵路視察組滿意的水平,否則政府可向鐵路公司施加罰款,若屬持續性質的違反,可判罰每一天不超過一萬元。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發言人解釋,若鐵路公司未有依法糾正錯誤,政府可規定鐵路公司執行糾正措施,如仍未令政府滿意,便可施加罰款。就昨日的事件而言,考慮到地鐵在事發後已採取即時的補救措施,服務也於稍後回復正常,所以未有向地鐵施加罰款。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