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月三日本報副刊「名采」版〈日有所思〉欄刊載吳靄儀女士一篇文章,指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與律政司司長最近聯合發出請帖,為國家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蕭揚設歡迎酒會,有不妥之處,香港特區政府禮賓處處長阮文海來函回應稱,為蕭揚院長在禮賓府設歡迎酒會,純是一項社交活動,從接待貴賓及盡地主之誼的角度而言,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與律政司司長一起作東,並無不妥。
阮文海處長又指出,由於個別嘉賓的姓名已詳列請帖封套上,故內文毋須贅述,在主賓後附加其姓名,旨在為出席酒會人士提供更多資料。此外,在英文版本請帖中,除可在帖內一角加註提點嘉賓有關酒會目的外,亦可清楚說明酒會是為歡迎某人而設,此安排亦沒有偏離請帖的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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