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三菱商事會社有限公司兩名前副總經理,在處理公司鋼鐵買賣及船運時,涉嫌夥同親兄弟及其他不知名人士,自設公司冒充為生意買賣及船運代理公司,誇大數額,騙取香港三菱發出佣金及船運費予自設公司,騙取公司款項共逾四百五十萬元,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三名被告分別為張權(四十歲)、其弟張衡(三十九歲)及蔡培忠(四十三歲),首被告及第三被告為香港三菱前副總經理,次被告報稱商人。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DCCC231/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