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灣仔衞蘭軒酒店日前發生內地旅客困𨋢獲救後,怒打電梯技工及酒店職員事件,七名涉案湖南旅客昨於法院承認兩項傷人罪,裁判官接納他們求情,因被困𨋢四十分鐘,心情沮喪及一時衝動才施襲,遂輕判各人自簽五百元守行為一年,並付堂費一百元,令他們得以繼續往澳門觀光。 記者:羅宇光
七名被告順序為陶文(四十九歲)、薛繼友(三十六歲)、鄭立平(二十八歲)、鄭建忠(三十歲)、彭志海(二十九歲)、張廣森(十八歲)及顧德民(三十二歲),同被控一項毆打傷人罪,指他們本月七日,在灣仔軒尼斯道衞蘭軒酒店二樓電梯大堂,襲擊電梯技工馬文俊。首三名被告被加控一項襲擊酒店職員胡寶璽罪名。
各被告均認罪,辯方律師求情稱各人與其他團友被困𨋢四十分鐘,期間有人感到不適,當兩名事主打開電梯門時,被告要求他們將不適的團友送院,但他們拂袖離去,各被告遂上前阻止,雙方因文化和語言不通發生爭執,被告們一時衝動才動手打人,懇請法庭輕判。裁判官了解各被告因心情沮喪及衝動才打人,故判處簽保守行為及付堂費。
案情透露,七名被告與其他團友日前以雙程證來港旅遊,入住灣仔的衞蘭軒。案發日早上,包括各被告的十九名團友湧入酒店一部電梯內,令電梯超重失靈,兩名事主得知後趕赴營救,終打開𨋢門。
豈料各被告怪責兩名事主拯救太慢,表現憤怒,雙方發生衝突,最後兩名事主遭被告拳打腳踢,警方其後到場調停及拘捕被告。案發後各被告遷往沙田一間酒店,昨日聆訊後,他們將會合其他團友,如期啟程赴澳門觀光。
案件編號:ESCC487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