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交所(388)將於今年底前就重組上市委員會諮詢市場。據了解,港交所有意重提02年的改革方案,將上市委員會審批新公司上市申請的權力,收歸港交所內部的上市科。港交所認為,既然現時實行雙重存檔制度,監管焦點會由前期審核轉為後期執法,對有問題的披露施加懲處,故應精簡上市審批程序,提升工作效率。
今年1月的港交所季刊,其實已對有關的改革露出端倪,當時港交所在一篇談及今年主要工作的文章中透露,將會檢討上市委員會於決策上的角色,「考慮是否可以將其最初階段的決策工作授權予上市科執行,而將上市委員會重新定位為處理政策及上訴的機關」。
港交所早於02年5月提出改變上市審批架構,將上市委員會審批上市的職能轉授上市科,委員會只保留處理上訴的角色,當時做法是落實政府99年擬定的政策,以精簡行政架構,令上市事宜的處理工作更快及更有效率。但兩個月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新上任,即時將該計劃擱置。
今年3月港府公布改善上市審批的諮詢總結時,提出有需要改善上市委員會運作。根據諮詢總結的意見指出,港交所應分別成立聯交所上市委員會、上市政策及上訴委員會,以及紀律上訴委員會,各委員會亦應吸納更多投資大眾代表。
不過,政府並無提出具體方案,表示交由證監會及港交所考慮。
據了解,港交所希望在今年底就重組上市委員會作公開諮詢時,重提02年的改革方案。據悉,證監亦認同港交所,認為監管焦點應由前期審核轉為加強執法及施加阻嚇措施,包括對有披露問題的新股招股書,故前期審批工作應可減輕,毋須再設重重關卡。
不過,此建議勢將遇到上市委員會的反彈。知情人士指出,近期部份上市委員會委員,包括上市委員會副主席鄭慕智及委員黃紹開,公開批評上市科工作不力,這都反映有關改革的阻力,但要端視馬時亨的看法,因為02年的改革被擱置,是由於馬氏認為有需要保留上市委員會的審批上市角色。
港交所近日亦已開始落實上市委員會的部份改革,例如上周公布新委任兩名上市委員時,便將其分類為「市場從業人士及參與者組別」,以及「上市公司代表組別」,預計日後會增設投資大眾代表組別。
上市委員會的利益衝突問題,一直被市場詬病。政府3月的諮詢總結認為,需要處理個別委員的利益衝突問題,使上市程序更公正獨立。
近期最受爭議的,是電訊盈科(008)去年初擬洽購英國大東一事,出現了前後矛盾的雙重通告事件,上市科原本建議公開譴責電盈,但被上市委員會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