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管局否定網商收過路費

電管局否定網商收過路費

【本報訊】電訊管理局總監區文浩在其每周專欄,否定寬頻電話服務商須向寬頻互聯網服務商繳交「過路費」的做法。他指出,寬頻用戶已根據現時合約,向互聯網服務商繳付寬頻接駁費,合約條款容許用戶連接到互聯網上各種的內容及應用服務,例如網上新聞、即時通訊服務等,因此並不存在用戶或寬頻電話服務供應商「免費使用」寬頻接駁服務的問題。

寬頻用戶已繳費
立法會將於今日討論寬頻電話的規管問題。他說現時互聯網並非「受管理的網絡」,沒有保證服務水平,只是盡力傳遞所有訊號及訊息,寬頻電話服務商亦不能控制用戶所選擇的寬頻接駁服務之質素。
區文浩指出,如果互聯網服務商要與寬頻電話服務商達成協議,用戶才可使用寬頻電話,用戶的方便程度將大打折扣。他又質疑若服務商在外國經營寬頻電話,但又同時可在本地寬頻線路上應用,互聯網服務商是否亦要收「過路費」?「而這又是否行得通呢?」
他認為,若互聯網上的服務、應用和內容提供者都要與互聯網服務商達成協議,繳交「過路費」才可到達用戶,互聯網便不可能蓬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