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匪抽煙飲酒遺口水成罪證

竊匪抽煙飲酒遺口水成罪證

【本報訊】一名鞋廠總經理位於西貢銀線灣別墅的豪宅,去年七月被一名竊匪撬門闖入,掠去約六十五萬元財物,當中包括兩條鑽石頸鏈和二十多件金飾,竊匪因在屋內吸煙及飲紅酒,留下口水罪證,被警方成功追查拘捕。該名男子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入屋犯法罪,判囚二十八個月。
二十九歲被告周少全,被控於去年七月六日,非法侵入西貢銀線灣別墅一間獨立屋,竊取港幣及外幣約十五萬元、兩條約值十六萬元鑽石頸鏈和二十多件金飾等,合共六十五萬元。
據資料顯示,該幢兩層高的別墅式豪宅,由建豐鞋廠負責人何賜駒所持有的公司擁有,戶主何文祖為建豐鞋廠總經理。

入屋盜竊罪成判監28月
案情指,三十五歲戶主何文祖與妻女同住涉案豪宅,案發日早上十一時,何文祖關好門窗後,與家人出外購物,同日下午五時,何返回寓所,發現露台玻璃門被撬開,主人房有搜掠痕迹,立即報警,經點算證實被竊去逾六十萬元財物。
警方發現廚房內留下兩根煙蒂及一支已開的紅酒,遂將有關物件送往化驗,證實口水與被告的DNA樣本脗合。警方於今年二月將被告拘捕,警誡下,被告承認當天用螺絲批撬開露台玻璃門,事後將贓物帶到內地出售套現,涉款已花光。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有十次案底,妻子與三歲女兒在深圳居住,被告曾任裝修工人,惟於沙士期間失業,才被迫犯案。
暫委法官李瀚良指,被告竊取逾六十萬元財物後,隨即變賣套現消費,財物已不能找回,令事主蒙受損失,被告因干犯另一宗去年五月發生的爆竊案,已判囚兩年,加上他於單位內吸煙飲酒,加重案件嚴重性,故判囚二十八個月。
案件編號:DCCC10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