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耶魯大學總是頒給本校畢業而又當選了的總統榮譽學位的。可是頒給布殊的時候是他在上屆剛做總統不久。未免太早了罷。耶魯當局說,頒晚了,恐怕鬧出的笑話更多,顯得耶魯大學更不好意思了。所以早頒為宜。當然,這是絕找不出說者究竟是誰的笑話。反正當總統嗎,有容乃大。甚麼都可以一笑置之。
不過,布殊對耶魯小同學說的話卻是真的。其中的一句:「我是成績得『C』的學生,C學生,也有機會當總統」。他自嘲;代他人說了。
民主黨大會時,我正在波士頓,我所遇到的好多人幾乎沒有例外,都是「把他選出去!」(Votehimout!)我問鄰居,她知道我喜歡列根,也並不討厭布殊,總括一句,我與麻州多數人不同。麻州人士眼睛往前看,愛解決新來的問題,總認為自己是進步的。
我這位鄰居是天主教徒,還曾做過修女,我們常談些並不相同的政治見解。她也是「Votehimout」的說者之一,卻有她獨特的理由。我問她:
「難道你連列根也不喜歡嗎?」「我當然不喜歡!」
「為甚麼?」「列根的長相,非常像我從前修道院中的那位姆姆!」
我大笑,她的氣仍未消。
麻州在內的新英格蘭的六州在這次選舉中,果然與西岸的三州,均是克里的。而布殊所贏得的是南部及中原地帶,得票數尚在列根得票之上。有史以來,沒有那麼多過。而克里選民所根據的理由也與我的鄰居差不太多,多多少少帶有「不成其為理由」的色彩。
而布殊只約法三章:
一、大幅減稅;二、同性不婚;三、殺人者死(對「恐」他要先發制人);也可以說為既有的文明做辯護。──如果說列根的思想背景是傅利曼(MiltonFriedman);那麼英國鐵娘子的是海耶克(FriedrichvonHayek)或波普爾(KarlPopper)!至於布殊的思想源流何在,就待考了。他的勝選地區是擴大的聖經帶(Biblebelt),卻是事實。